浅析宠物受害案件中饲养者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 | 作者:王冬梅 陈思妍 | 发布时间: 2021-08-31 | 14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多,饲养宠物的人群也日渐庞大。近日,关于金毛犬Siri在托运过程中死亡一事引发大量关注,金毛犬的主人委托托运公司航空托运Siri,托运公司擅自改为陆运,最终导致金毛犬中暑死亡,该事件引起众多宠物饲养人的重视与警惕。

 

各国对于动物保护的立法程度不同,目前我国尚未针对家养宠物或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小动物出台完备的法律规定。家养宠物受到侵害、流浪动物受到虐待等新闻事件常出现在网络上引发网友声讨,但现实中往往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对侵害者、虐待者进行制裁。

 

近年来,不乏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小动物保护法、反虐待动物法等,而法律的制定与出台需要时间,在尚未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饲养的宠物受到侵害时,应如何从法律层面进行维权值得探讨。

 

宠物猫被合租室友踢伤

(2020)0303民初7432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张某诉冯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张某与冯某系合租室友,张某饲养的小猫在公共空间活动。冯某称下班回家时遭到小猫扑袭,因害怕小猫会咬伤自己而本能自卫踢了小猫一脚,次日发现小猫受伤。张某将小猫带去医院诊治,诊断为右前肢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张某起诉要求冯某支付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法院认为,案涉小猫属于小型动物,冯某即使害怕小猫伤害自己而采取保护措施,采取的行为也应适度,冯某造成小猫右前肢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存在过错。其次,张某如果将小猫放在卧室或笼子里,便不会出现冯某踢伤小猫的结果,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张某应承担30%的责任。等等,判决冯某向张某支付部分治疗费。

 

合租室友养有宠物猫是生活中常见的情况,本案对于合租中养猫者与无猫者均有警示意义。首先,在寻找租房时,应对房屋内是否已经养猫、是否准许养猫、室友是否计划养猫、是否同意室友养猫进行了解并作出明确的约定或告知。在各合租人已对养猫计划或有猫事实达成一致意见开始合租后,养猫者和无猫者应各自注意:

 

无猫者:

1.了解小猫习性,注意回避,以免受到小猫的抓挠。

 

2.小猫造成困扰或不便的情况下,及时告知小猫主人并要求其对小猫加强看管。

 

3.在被小猫抓伤或小猫损坏物品时,保留相关证据(抓伤照片、狂犬疫苗付费凭证、损坏的物品与价格证明等)及时与小猫主人协商赔偿。

 

4. 防止小猫侵害时应注意限度,避免因行为过度造成小猫受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宠物狗被打伤致死

(2019)08民终256

 

林某与梁某的商铺相邻,林某的宠物狗在商铺处对梁某吠叫,梁某用铁棍阻挡时将宠物狗打成重伤,宠物狗经治疗无效死亡。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虽然梁某、林某在涉案事件中均存在过错,林某作为狗的主人未尽谨慎管理义务,梁某遇事未能以妥当的方式处理,但梁某承认其以铁棍与狗存在接触,结合狗的伤情,足以推定梁某的行为与狗受伤并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涉案狗只属于体型较小的宠物狗,梁某以铁棍相向的行为显然欠妥……一审法院已经结合本案具体情况予以充分的论述并酌情认定梁某应承担的责任为8000元,无明显不当。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中的宠物狗类似于散养状态,狗相比猫而言,其体型与吠叫能力往往更令人害怕,所以养犬人更应该注意加强对狗的看管。

 

许多地区对养犬出台了管理条例,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合理用途;

(三)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四)有专人管养犬只;

(五)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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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独立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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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申请养犬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居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一)单位申请养犬的,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数量清单以及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以及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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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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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下列区域,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一)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

(二)少年宫等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

(四)餐厅和食品商店;

(五)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

(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

盲人、肢体重残人士可以分别携带导盲犬只、扶助犬只进入前款所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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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

(三)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五)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不满二十公斤的,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口罩,由成年人牵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公共场所发现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告知公安机关处理。

 

 

律师意见:

在我国尚未出台相应法律的情况下,宠物受到侵害一般按侵权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因此,关于宠物价值、诊疗费用的证据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饲养宠物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购买宠物的费用凭证、宠物受到侵害时的诊疗凭证等。

在避免宠物受到侵害的同时,加强看管义务是最为重要的。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小猫小狗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是生活中的治愈良药,对于害怕猫狗的人来说则只会带来恐惧。宠物饲养人加强对宠物的看管,不仅是对宠物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